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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界评论|干部盯梢记者,我想到有人严厉批评舆论干扰司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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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谭敏涛

各位领导片长,每日聚焦记者又到我县,请督促各村做好所有工作。车号陕AR60S现在已经到祖俺;已到人民路十字;在二当家串串就餐;两女一男;估计吃完饭还想再行动……看到这样的场景,别以为是谍战剧,这是发生在西安户县的村干部盯梢记者事件。6月6日,网络流传一份微信群的聊天记录截屏显示:西安市电视台《每日聚焦》栏目的记者在户县采访时,疑似遭到当地干部盯梢。聊天群名称为“景区管理局便民服务群”和“共青团户县……代表大会”。

另据西部网报道,2017年1月6日,《每日聚焦》记者曾对户县城乡卫士状况进行曝光,当晚,户县连夜召开召集各级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。2月9日,《每日聚焦》记者曝光户县秦渡镇“垃圾围村”问题。5月17日,该栏目曝光户县落实“河长制”相关问题,随后,户县又一次召开专题会议。

而华商报报道称,盯梢事件被曝光后,涉及此事的干部纷纷退群,而传送记者行踪的人员已被户县相关部门调查谈话。

记者去采访,能想到被盯梢,但像这样,一举一动都被人在微信群直播,恐怕《每日聚焦》栏目的记者压根想不到,能这样防记者,不知是谁发明的“互联网+”新模式,我觉得应该给有这样创新意识的干部颁发个最佳发明奖,感谢他对当地正能量的贡献。

盯梢记者,另一层面意思就是面对问题捂盖子,不敢示人。因为记者之前曾经曝光过当地的环境污染问题,户县环保局三位领导因此被免职,前车之鉴,不能不吸取教训。但他们吸取的教训结果就是,严防记者进县采访,监控记者的一举一动,这样的举措,纯属南辕北辙。

不让户县环保局的悲剧重演,就要遏制和根治当地突出的各类问题,而不是花力气盯梢记者。记者能曝光的,都是已经出了问题,而不是记者将问题扩大化。当把问题藏着掖着,日后,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,免职的恐怕就不是三个官员。而今,盯梢记者之事被曝光,当地又该如何处理,还是免职相关责任人吗?让我们以观后效。

再者,干部盯梢记者,明眼人都明白,是怕记者再次曝光户县的相关问题,但至于说户县存在什么问题,当地肯定知道,只是,就是怕曝光。由此,我想到了面对司法不公,一些人大力批评律师曝光案件是违法之举,还批评媒体断章取义曝光案件。而且,这样的人里面,体制内居多,外加一些律师也这样认为,下面,我将专门论述并一一回应之。

一、律师应当以符合法治要求的方式促进法治,但却选择曝光案件,用意何在?

答:哪一个律师不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案件,哪一个律师不想在法律层面内顺利代理案件,但是,我们的司法,保障律师权利,赋予律师可以顺利在法律层面代理案件了吗?亦如律师死磕,当下的司法现状,律师如不死磕,就是严重的背离法治,就是严重不负责任。

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,肯定知道什么样的方式更能促进法治,但当法治一步步沦丧,律师如若运用了所有法律程序都无解,试问,律师难道只能观望么?在一个正义不彰的社会,律师选择死磕,选择曝光案件,也属不得已之举,用意就在于通过曝光的方式力促法治,防止法治溃败。

二、律师曝光案件,这超出了律师业务范围?当事人让律师曝光案件了吗?

答:每每遇到律师曝光冤假错案,曝光律师权益受损,曝光代理案件在法律程序上无解,都会有这样的声音出现。律师曝光案件,超出了律师业务范围,律师就是在法律层面内代理案件,委托协议中也没有赋予律师曝光案件,再说,当事人让律师曝光案件了吗?回答这些问题,只需要回头看一看经过律师曝光的案件,那些当事人反对律师曝光案件了?那些当事人事后认为律师曝光案件违反了委托协议?

一些案件,在法律层面内压根无解,律师把所有的程序都用完,依然无解,你让律师通过什么方式来代理案件?就是不让律师阅卷,就是不排除非法证据,就是不让证人出庭作证,就是不让律师在庭上完整发言,就是剥夺律师辩护权……种种对律师的限制措施,难道让律师选择顺从,进而配合审判吗?

三、律师曝光案件,是不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,这是严重的自毁律师职业形象。

答:律师曝光案件,就是力促案件能回到法治轨道,就是期望案件能以法律的方式解决,而不是当公检法违法了,律师却束手无策,只能干着急。律师在万不得已情况下曝光案件,就是在极力维护当事人权益,就是在捍卫当事人权益,不仅不是自毁形象,反而是提升律师职业形象。反倒那些动不动和公检法进行交易的律师,和公检法媾和的律师,配合审判的律师,是在玷污律师形象,但这样的律师却依然大有市场,而且,少被打击和铲除。

四、律师放着好好的法律程序不走,非要曝光案件,这是律师哗众取宠。

答:律师曝光案件也是程序之一,法律禁止律师曝光案件了吗?当司法不公,当公检法滥权,律师求助无门,毫无用武之地,这是律师的悲哀,何尝不是法治的悲哀。说律师曝光案件就是哗众取宠,那么,公检法滥权,公检法侵犯律师权益,公检法制造冤假错案,这是什么?这难道不是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,但为何却不见体制内的司法人员进行反思和问责呢?

结合户县干部盯梢记者事件,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,和干部生怕记者采访一样。司法越是不公,案件越是藏有猫腻,程序越是不义,越担心事实曝光,越担心律师将案件对外公布。如果中国的司法没有媒体曝光和监督,没有律师申冤和抗争,司法最终会沦落成什么样呢?想想都觉得可怕。

五、律师为什么要把案件放在网上,是不是想通过舆论影响结果?

答:说白了,就是想通过舆论影响结果,因为,案件的结果已经偏离了法治的要义,律师依然选择沉默,就是对法治的不负责,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漠视。法庭都不是讲理的地方,律师还能怎么做?既然案件没有问题,那就让律师一一曝光,阳光下没有腐败,同理,阳光下也不应当有不公。律师曝光案件,就是期待公正能降临,而不是法官说了不算,而由背后的权力说了算。

六、律师通过舆论造成案件影响,是被别人利用了。

答:动不动就有人说,律师曝光案件被人利用了,我就想问,律师代理案件,曝光案件,能被谁利用?被当事人利用还是被法治利用?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中,律师不曝光案件,不抗争,不死磕,这就对了么?这就一团和气了么?这难道就是法治的正确打开方式么?

七、律师把案子曝光,让舆论关注,让舆论做出决断,法院不要了,律师还有用吗?

答:公检法违法办案,滥权,侵犯律师权益,这样的公检法,还有何脸面说律师有用吗?律师曝光案件,问题到底是出在律师身上还是出在公检法身上,咱们别找错了靶子。没有公检法滥权,哪有律师曝光案件。亦如没有公检法违法,哪有律师死磕?

既然公检法说自己很公正,那就别怕律师曝光案件,也别管什么舆论声讨公检法,能死扛,就继续死扛,能违法,就继续违法,如果公检法坚持认为自己没错,何惧律师曝光?既然公检法能在舆论压力之下回归法治,不正说明之前偏离法治了么?这何以就是舆论做出了决断,难道不是应有的决断么?

律师曝光案件,舆论关注,进而声讨和批评司法不公,由此可能改变案件结果,有人就说,不要法院了。那法院也太脆弱了,经不得律师曝光吗?当权力染指司法,当政法委协调办案,当大领导指示办案,怎么不见批评舆论干扰司法的人勇敢回一句:还要不要法院了?还听不听法院的?怎么到了律师曝光案件这一块,你就想起要不要法院了?

中国的司法沉珂和顽疾到底是什么,想必都知道,但一些人装糊涂,一些人就是不正视,一些人选择曝光反倒被人指责。忽然想到一句话,一束光照进了铁屋子,发现了里面的龌龊,这束光便有了罪,而律师,就是照进司法铁屋的那束光,曝光了不公和不义,所以,律师便有罪。

要做光,照此土

要向阳,无畏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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