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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,自小岗村后,应该没哪个村能像乌坎这样,激起这么大的波澜;也很少有哪个村的村支书兼村主任被查会像林祖恋这样,聚拢这么多的眼球。
据报道,17日晚,林祖恋被警方进村带走,19日又有消息说乌坎数千村民游行,要求释放林祖恋。
而20日乌坎所属的广东汕尾陆丰市检察院对外通报:从2012年担任村支书、村主任以来,林祖恋涉嫌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职务之便,在民生工程项目发包等环节大肆受贿,被群众多次举报,数额巨大,已触犯刑法;当地检方经过3个多月初查,于6月17日对其立案侦查。
这算是乌坎波澜再起:乌坎最先走入公众视野,是因2011年9月21日的乌坎事件,当时土地转让、村财务问题引发村民抗议,后来在多方僵持、波折迭起后,事件迎来转机,以促成真正意义上一人一票村委会公开直选的方式得到善终。此事也被各方赋予重大标志性意义。
之后乌坎渐次淡出舆论视野,偶尔在媒体特殊节点的“重返”“回访”中露面,也是跟“乌坎村民自治陷困境 村主任称后悔维权”“乌坎民众参选热情递减”等捆绑。
如今当地“民选”上的林祖恋被查,听上去,这是个贪污受贿刑事案件,涉案者还是个处在社会治理末梢上的“村官”,没什么爆点。可眼下它隐隐有成为重大舆情事件的态势。因为跟“乌坎”相关,也因村民反应等,很多人跟当地官方之间已然存在认知上的“次元壁”,很难处在同一个频道上。
尽管21日上午汕尾市政府再次召开情况通报会时透露,林祖恋在接受陆丰市检察机关审讯时,主动供认了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,并现场播放其认罪的视频,可很多人仍倾向于认为,这里面暗流涌动、藏着猫腻。而本就饱受诟病的“电视认罪”或“认罪视频公放”,也有些弄巧成拙——因方式本身欠妥,它构成了人们对主观揣测自我确认的“凭据”,结果消弭质疑不成反而招致更多质疑,本欲厘清事实却被指“另有隐情”。
在林祖恋被查事件上,有质疑与回应的互动式博弈,不是坏事。既然很多人要的是“真相”,是“经得起质疑的说法”,当地官方也表示“对乌坎村民反映的任何问题绝不回避、绝不袒护任何人,坚决依法依纪调查处理”,各方就不妨对正常对话渠道脱敏,努力在常识中找共识,尽力聚同化异。
眼下就有几点常识:
首先,林祖恋目前只是“涉嫌”犯罪,其罪名仍未被确证,就算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发现了某些线索,那也得经过法庭审理才能定罪,这期间有举证质证、控辩交锋等,个人是否有罪,不能靠单方指控就认定。
其次,证据比经验化判断更可靠,林祖恋是否真有受贿情节,关键得看证据,他以往在乌坎事件中充当的积极角色,不是他有没有涉罪的凭证,而当地村民作为熟人、难以割裂亲缘关联的声援表态,也不如硬证据那么有说服力。
拿证据说话。从公开信息看,光林祖恋的认罪视频仍是孤证,或许该案还在继续侦办中,检方的证据会在法庭审理环节才好亮出来,那也有赖于包括庭审在内的司法程序真正公正透明。
但证据是解决个案公平性问题的,对于这起已成舆情事件的案件来说,要打消部分人的疑窦,也需要当地做好舆情应对,对那些集中的疑点及时释清:
一者,网传林祖恋被带走前,他正要召开村民大会,就久未解决的土地转让问题组织村民集体上访,这属实否?况且,林祖恋当选村主任已有几年之久,当地官方称他曾多次被举报收受贿赂,那之前有没有及时查他?
二者,乌坎村有土地问题已是不争事实,它具体是什么问题?是否是5年前的问题遗留?
这些问题或许超出了刑事案件信息的范畴,可此事引关注的因素本就是复合的,撇不开复杂的社会背景。
“要让人们在个案公平中感受到法治正义”。林祖恋如果确有犯罪,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管他过去曾经有过怎样的“功劳”,身上有着怎样的“标签”,都应依法惩处。总之,双方都应依法而为,将行为纳入法治轨道。而证据和及时的舆情应对,又是将质疑与回应拽入法治制式的基本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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